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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研究生考试命题原则

2001-01-0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日前,教育部对2001年研究生考试中初试时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专业课程及公共课课程的命题原则,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试题的难易程度,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取得及格以上的成绩。为便于选拔,试题中应有一部分内容,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融会贯通、独立思考的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但所占分数不得超过总分的20%。

2.试题应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试题题型一般包括基本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理科应包括基本运算和试验方法等内容。文科试题要求既能测试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可以有选答题,但不宜过多,而且选答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该大体一致。

3.各招生单位不得对业务课考试规定考试范围、指定参考书目、复习大纲。

4.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和3门专业课。其中教育部统一命题的科目有:政治理论,非外语专业的英语、日语、俄语,理工类和经济类的部分专业的数学,医学综合科目和中医综合科目。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由教育部制定的《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和《医学考试大纲》予以确定。其它各科由招生单位组织命题。每科试题均以100分为满分,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录取分数线由教育部根据当年各科考试情况划定。

5.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上旬左右,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具体事宜亦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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